各区市县青少年教育保护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实施好这部新法,进一步推进我市未成年人
保护事业,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市青少年教育保护委员会、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以“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为载体,在全市深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重要意义
1、《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有利于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基础;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有利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
2、《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加明确了未成年人法律权利,是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保障。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能够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应尽的责任,运用国家权力和公共资源来实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能够确立未成年人的法律主体地位,促进社会各界理解和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能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物质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
3、《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青少年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也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可以推动完善配套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可以更好地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深化人权保障立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可以更好地实施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促进国际人权法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二、相关措施
1、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学习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区、各部门要带头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形成“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的理念。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着力宣传新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相关责任,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新闻媒体、互联网站等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开展增加专题专栏、网上普法竞赛、发布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未成年人保护法》电视教育专题片等形式,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完善法律、政策体系。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基本法律,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支撑的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有关部门要依据新法,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定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共政策,充分发挥法规和政策作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资源和便利条件。
3、加大司法、执法力度。好的法律重在贯彻执行,重在真正起到鼓励合法行为、遏制违法行为的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政策、出台措施时,要主动纳入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要从未成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协同、配合,重点打击雇佣童工、拐卖儿童、虐待儿童、网吧违规经营等不法行为,同时,要做好孤残、流浪、留守、贫困等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救助保护工作。
4、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保护未成年人,关键是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这是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事务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大连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通过提供法律帮助、心理咨询、矛盾调处和困难救助等服务,积极参与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重点案件和问题,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具体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和计划中,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定期开展专题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努力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物质依托,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
2、要继续加强各级青少年教育保护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建设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要以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为统揽,以“增强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为主题,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问题的解决机制,努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实现新发展。工作中,要围绕影响青少年生存、保护和发展的难点问题和新情况、新问题,加大研究和整治力度,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4、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特别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等违反法律的行为,切实保障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四、其它
1、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认识,统筹规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2、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近期,我市将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工作会议,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3、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工作实施方案及近期工作开展情况于7月10日前报市青少年教育保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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